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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工作职责
一、在主管校长及学工科的领导下,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校外生产实习、毕业生的推荐就业工作和就业前培训工作。
二、负责学生校外生产实习工作的日常管理;开拓生产实习基地;负责校外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、工作总结工作。
三、开拓就业渠道,负责与用工作单位沟通,建立就业网络,负责毕业生就业前的培训、指导工作;负责组织召开毕业生大会;负责安排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及每次面试应聘活动。
四、负责面向社会,提供职业介绍、劳动保障事务咨询、职业指导、档案托管工作。
五、负责整理和推荐就业相关的文字材料(学生推荐表,体验表,各类证书等);在当年推荐就业工作结束时,向有关部门及用工单位移交资料。
六、负责未就业的毕业生上网推荐的联络工作。
七、负责毕业生就业后的跟踪调查、信息反馈、备册等工作。
八、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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